两小区月保费大涨300元
8月15日前,广州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一类地区的室内停车收费月保费500元,露天停车月保费200元;二、三类地区的室内月保费400元,露天月保费150元。如今500元的最高限价已被取消,不少小区之前遮遮掩掩的“超限”月保收费也纷纷变成明码标价。
但涨价最狠的还是海珠区富基花园和天河区金田花苑。富基花园业主宋先生提供了该小区业主《致广州市富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封信》,当中提到,8月20日,该小区单方面发布通知告知业主调价决定,将小区的停车月保费从500元上涨至800元,临时停车则从封顶改为不封顶,每小时收费4元。
宋先生称,因为不满物管单方面提价,已有部分车主为此跟管理处发生了冲突。昨天,致电该小区管理处了解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
月保收费同样大涨的还有天河区金田花苑。业主李先生从2009年开始入住该小区,最初时小区的停车月保费为400元,后来涨到500元,这次直接涨到了800元。不仅如此,此前临时停车4元/每小时,停车12小时收费15元,24小时封顶30元,现在临时停车一下子改为不封顶。“涨价的名义是升级了停车系统,不过我没发现有什么不同,也并非改为全自动。”
物管单方面涨价不合法
停车费放开限价后,物管想涨就能涨吗?广东省发改委上月14日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停车场经营者(简称停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省发改委还专门提醒各地市要组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加强停车场服务收费水平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价格水平。
广州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黄景生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在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限价后,涨价或降价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都是合理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调价需经业委会同意,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
广州市停车场协会会长潘国璠也称:“价格放开后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还是会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双过半’都通过了才能涨价。”
但以富基花园为例,据宋先生介绍,物管涨停车费根本没有事先征求业主的同意,只是单方面宣布了涨价的决定,更别提“双过半”了。对此参与撰写公开信的富基小区业主表示“极度愤慨”,有车主表示将不理会该调价通知,拒绝任何单方面的价格调整。
在目前业主和物管的对话体系中,业主的议价能力较低,很多市民担心,今后肯定会屡屡出现物管公司一家“说了算”的情况。对此,广州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提醒,如果有小区物管擅自涨停车费,业主可在取得涨价收据后致电12358,向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投诉举报,一旦物管企业无法提供价格调整的合同或同意书等文件,该局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