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7层以上可增设
广州装修公司了解到,该方案指出,鼓励黄埔区辖内国有土地上除已纳入土地储备计划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全面改造的项目范围以外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合法报批手续,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7层及以上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网络配图)
对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条件且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的(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以下简称“两个2/3”)增设电梯项目成熟一宗,推动一宗。
金额:15万元,但需注意有效期
对《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印发实施之日(2016年8月17日)起取得规划报建手续并在本工作方案有效期内完成增设电梯项目规划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及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的,按每台电梯补助15万元的原则进行补助(补助申请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精准帮扶,对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在扣除区(镇)财政15万元补助后,其增设电梯的分摊费用,由区(镇)财政全额补贴。
如何申请?找区国规局!
目前,黄埔区增设电梯申请仍由申请人向区国规局申请,对于符合纳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国土规划窗口和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黄埔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国土规划窗口正式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及立案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安全说明和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说明、专有部分占该幢(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文件及其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并附有同意增设电梯业主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相关业主进行协商的书面材料等。
数据
黄埔区有7层及以上的梯口1340个
相关人士从黄埔区了解到,根据各街镇摸查情况,目前符合“除已纳入土地储备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全面改造的项目范围以外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条件的4-6层梯口1105个(主要集中在原黄埔区范围内,尤其以大型企业的生活区为主),7层及以上的梯口1340个,全区总计2445个。
广州装修公司了解到,在本阶段该区先对7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助,下一阶段在区内增设电梯审批程序形成工作机制并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开,让更多群众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