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了楼的业主拿着购房合同。
“花几百万买的房子,难道要烂尾了!”昨日,购买白云区同和街倚绿某庄尚院期房的近百名准业主集体反映,原定今年6月30日前收楼的小区,至今仍未完全竣工,开发商内部互“踢皮球”,交楼无期。广州装修网了解到,同和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已与开发商协调,督促尽快完成验收手续,让广大业主早日交楼,涉及的赔偿问题则由业主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
交楼截止日:
小区未竣工 开发商不见影
广州装修网获悉,昨日上午,调查员来到倚绿某庄尚院,小区是两排5层楼高的电梯房,共89户,主体基本完工,留下一些手尾:一栋楼搭起棚架在安装窗户,绿化带杂草丛生,有的杂草足有2米高,成包建筑废料被随意丢弃在小区路面。
“售楼小姐当时还说会提前半年交楼”,据业主小林介绍,他去年购买一套位于白云区同和街的倚绿某庄尚院期房,合同上定的交楼日是2017年6月30日前,然而临近交楼截止日,他没接到任何交楼通知。6月30日上午,小林来到小区发现,小区明显没有完工,一栋楼搭着棚架,路面砖没铺完,花基杂草丛生,路灯、围墙都没施工安装,“这明显没办法交楼!”现场无开发商人员,也没张贴任何公示,只有近百名准业主在焦急等待交楼。
业主投诉:
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互“踢皮球”
据了解,经同和街道介入协调,7月7日,开发商广州银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胡先生签署一纸《情况说明》,称胡小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收楼工作由她负责,“本人虽是银某公司的股东,但并不实际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7月17日,由胡小姐签署的公告张贴在原售楼部,公告称目前“还差水电、环保、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人防的验收尚未通过”,并将逾期交楼的原因归于“验收手续的所有资料全部在公司总部,自2016年8月以来,因股东内部意见分歧和公司总部控制权变动原因(公司总部改由我司大股东实际控制),公司总部怠于推进上述验收手续”,并称“在总公司及大股东积极配合的前提下,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可以办妥项目的竣工验收手续,交付房屋给各位业主”,业主们对此纷纷议论,“这张公示的言外之意是,假如大股东不配合,交楼日将遥遥无期。”
“开发商的内部矛盾可以走法律程序,为什么要把我们业主牵扯进来!”业主小林称,开发商此举是把近百业主们绑进来,作为他们争夺利益的筹码,他原本希望6月底交楼后,趁着夏天把房子装修完,过年做婚房入住,现在计划全泡汤了。
另一业主陈先生称,目前业主已经组建了上百人的微信维权群。广州装修网了解到,有些业主一边还贷款,一边租房住,原本满怀期待交楼,没想到等来这沉重一击。
街道办回应:
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验收手续
相关部门已与开发商协调,督促尽快完成验收手续,让广大业主早日收楼,涉及的赔偿问题则由业主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也在派专人跟进,促成开发商办理好验收手续。针对法定代表人提到大股东不太配合交资料一事,他称,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在本周三将会一同前往开发商总部协助资料交接工作,相关进程都会如实告知业主。
“股东有矛盾”,广州银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小姐称,她和大股东胡先生为姐弟关系,目前在沟通此事,但对方没有明确答复她,她无法答复业主什么时候收楼,如果其配合,预计最快可在4个月内做好验收交楼工作,延迟交楼赔偿问题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助理回应,胡先生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公司会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完成验收交楼,保证业主的权益,对于延迟交楼一事,公司也会介入调查相关责任方。
购房合同:延迟交楼违约责任并不大 最高违约金仅是已付房款0 .1%
业主杨先生出示购房合同称,对于延期交楼的违约责任,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上注明,“乙方同意甲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满后30日内,甲方可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不追究甲方的逾期违约责任,超过30日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0
.1%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杨先生称,“这样算下来,我花250万元买的房子,无论延期多久交楼,最多一次性赔2500元,这个价钱在周围付房租都不够,根本就不合理!”
律师称,根据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来看,涉及延迟交楼的违约金款偏低,开发商意图借此免除自己的责任并剥夺业主方权益,相关合同条款属于无效,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于违约金条款进行变更,可按照租金或同期银行的利率标准来进行主张违约金的金额。
收楼注意事项: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一、 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
2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 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1、《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6.《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1、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2、《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3、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4、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5、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6、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三、 房屋检验
1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
21、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32、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房屋本身的质量
(2)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1、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2、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3、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4、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5、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END
四、 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特别提示】
1、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2、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以上就是广州装修网为您整理的该广州楼盘的详细情况,以及收楼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