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网最新消息:昨日傍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连续缴存公积金作了更细致的规定。通知提及,包括“因年度调整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学校教职工因法定寒暑假提前或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等四种情况迟缴公积金的可“豁免”,被视为连续缴存。广州装修网获悉,5月6日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申请执行新规定。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指每个自然月发生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的正常缴存情况。广州装修网提醒:按照目前广州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广州市本户籍职工,需要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公积金,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否连续”、“足额缴存”对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是非常重要的。广州装修网发现,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对以下几种延迟缴存公积金的情况“豁免”,可视为连续缴存:一、因年度调整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当年缴存调整文件上的调整时间为准,延迟缴存调整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在其正常缴存后视为连续缴存;二、学校教职工因法定寒暑假提前或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其正常缴存后视为连续缴存;三、单位当月办理汇缴,但因到账时间滞后、网点经办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跨月记账的,职工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视为连续缴存。
还有一种情况也可以视为连续缴存:一年内职工若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提供证明后,属连续缴存。
本次通知还提到“不受理存在一次性汇缴两个月以上(含)、一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含)汇缴、缺缴最近两个月份以上(不含)住房公积金等非正常缴存情况的贷款申请”,也就是说,购房者“若缺缴最近两个月份以上(不含)住房公积金”的,属非正常缴存情况,不能给予贷款。举个例子,若职工在2017年5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则申请贷款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至少汇缴至2017年3月,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汇缴至2017年2月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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