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装修网了解到,广州海珠区祈乐苑业主自管后,0
.7元-1元/㎡物业费十年未涨,三年还赚了五六百万的报道,在许多小区盛传。报道称,如今业委会形成了三层框架,其中业委会共有10位委员,资金统归业委会调配,物业中心直属业委会,下设保安部、工程部、清洁部、行政部等部门。业主委员会主任说,“我们就相当于一个公司,也正常给员工发工资和缴社保。”
小区的管理就是为了小区居民的安居乐业。这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愿望。这个愿望的实现只有靠小区业主自己去实现,别人是不可能替你去实现的。选择自己管理,还是聘请物业公司来管理,应该由小区的全体业主来决定。广州装修网了解到,在《物权法》里已经非常明确的事情,却难以实现,其原因就是:这个决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来做出。而业主大会由于难以召开而成为了绊脚石。而开发商前期聘请的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自己组建的前期物业公司独占小区物业管理,甚至合同早已过期,也继续收取物业管理费实行管理,谋取利润的比比皆是。
物业管理费是用于共有物业的维护管理的,也就是主要用于共有物业的清洁和保洁、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还包括小区的治安,也就是保安。广州装修网了解到,至于共有物业的重大维修和更新,是申请使用共有物业维修基金的。这些事务需要多少钱,怎么收集这些钱,怎么使用这些钱,都应该是由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共有物业权属不清,连架空层都官司打到现在,还不判属于业主共有,前期聘请的物业公司怎么会不把共有物业收益占为己有?
俗话说,花自己的钱是斤斤计较,花别人的钱是大花洒。如果业主自己做主,当然可以做到节省费用,而且达到费用效益的最大化。但是,就是因为业主是一盘散沙,各人有各人的心思,不能团结起来,从而在面对开发商这么一个企业,面对物业公司,就特别弱势。结果,就难以实现自我管理。
难在哪里呢?例如,成立业主大会,需要登记业主的资料,包括房产证、户口本,需要公示业主名单,但不少业主就是不主动登记,也不赞成公示。选举业主委员会,既要有业主主动报名,也要公示基本情况,业主往往并不积极,许多人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去主动报名。尤其是对具体共有物业的使用事宜要进行投票,投票率都非常低,要达到双过半,如果不将不投票(已经投了弃权票的也算投票了)视为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可以讲几乎做不到。
再有,某个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希望大家对公开招标聘用物业公司以及他们委托招标部门公开招标的企业进行投票。广州装修网了解到,竟然有业主以自己不知晓投票内容,以业主身份状告业主委员会。法院竟然受理,一拖就是几个月。其实,只要表决事项达到双过半,个别业主的意见是不能阻止决定的执行的。可是有关部门就宁愿拖着不办。
没有业主们自己的互相支持,相互团结,加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大公无私,业主自我管理就只能是个梦想。广州海珠区祈乐苑的业主用自己主人翁的态度,实现了业主自我管理,我们大家都应该向他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