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3时许,在广州大道北54号见到付女士,据她介绍,昨日上午11时许,她打算从建设六马路搬家到广州大道北,就找了一间搬家公司,“叫大众为民搬家公司,讲好350元,”付女士说,谁知几件家具搬下来后,她一检查,发现洗衣机被刮花了。
付女士认为是工人在搬运途中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导致的,于是她跟搬家工人理论,双方争执不下。随后付女士提出,要现场工人将家具搬上楼,她再另请公司来搬运。但没想到搬家工人直接将她的家具放在路边就离开了。
无奈之下,付女士只能拨打电话投诉,但一直无人处理。从付女士提供的照片看到,洗衣机确实存在很明显的刮痕。
对此,大众为民搬家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洗衣机刮痕是搬前还是搬后留下的,大家都说不清。而他们的工人在搬运物品时并没有失误,“是她叫工人走的,我们没有义务免费帮她将物品搬上楼,”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要看谁的过错导致这种争议的后果发生。“搬家公司既不能将东西搬到原来的地方,又不能搬到目的地,那相当于没有将物品重新交付给业主,”邓刚说,这种情况下如果造成损失是需要搬家公司负责的,“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比如时间成本,要求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