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网获悉,近日《广州市企业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广州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特殊退休人员,可享受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信息智慧助老、特殊困难帮扶等服务。
其中,特殊人员因患重大危重疾病等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特殊人员关怀慰问和经济帮扶服务,每人一年内最高可获20000元补助。
什么人是特殊退休人员?
所谓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由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而特殊退休人员(以下简称特殊人员)是指无配偶且无子女,或者经医疗鉴定患有1~4级精神病,或者1~4级工伤残疾的退休人员。
据相关规定,企业将特殊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区退管机构缴交每人10.5万元安置费。而《办法》明确,安置费的使用方式包括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服务、信息智慧助老服务和特殊困难帮扶服务等五项。
专业养老和居家养老均有补助
根据《办法》,特殊人员需要机构养老服务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属区退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后,可在专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专业医疗机构托管养老。特殊人员参加机构养老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托管养老,原则上由区退管机构集中统一安置。
特殊人员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期间,区退管机构给予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不超过2100元/人·月,其中:床位费700元/人·月以内,护理费1400元/人·月以内。
居家养老方面,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条件的特殊人员纳入民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不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资助条件的特殊人员,由区退管机构评估审核后,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区退管机构可给予不超过400元/人·月的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区退管机构统一为60周岁及以上的特殊人员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标准为20元/人·年。区退管机构还为特殊人员办理平安通(宝)呼援服务或GPS等信息助老服务入网手续,一次性初装费补助不超过450元/人,使用费补助不超过360元/人·年。
特殊困难帮扶每次补助2000元/人
特殊人员因患重大疾病,或个人自付医疗费负担过重,或因家庭遭受火灾、水灾等突发意外事故至经济损失严重,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广州市社会化管理企业特殊人员困难帮扶服务实施细则》给予特殊人员关怀慰问和经济帮扶等服务。
《办法》明确,一年内帮扶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区特殊人员总数的5%内,每次补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人,一年内补助不超过20000元/人。
看完《广州市企业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办法》的细则规定,是不是觉得很有人情味呢?如果您觉得本文有用,那就赶紧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吧。以上就是广州装修网为您分享的政策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