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装修网了解,《通知》要求,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同时,涉及的主要内容还包括:“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对目前存在的超比例缴存问题,必须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
昨日下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的相关文件,“若有政策下来,我们会具体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细则。”也就是说,广州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仍为5%-20%,由单位、职工自行选择(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单位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收紧此前已有不少市民关注。今年2月底,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2016年-2018年供给侧改革的一系列方案,其中包括了2016年-2018年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
昨日出台的《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 2018年)》已明确表示,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 比 例 上 限 从2
0 %降 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至12%之间自行确定选择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