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的新规一度被媒体称为红木家具业的“新国标”。其中,对红木家具产品需保证“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否则禁止销售”的规定可谓严格。
然而,直到2013年9月1日,该标准的实施已逾7个月,记者调查后却发现,新规推行的成效并不大,“无证销售”的状况并未得到好转。消极的市场态度与暧昧的利益关系,让这部意图为红木家具“正名”的新规寸步难行。
“灰色利益”掣肘经销商
也许有消费者会质疑,提供一张小小的“明示卡”并不困难,为何红木商家却始终遮遮掩掩不愿公示?
对此,经销商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贴不贴无所谓,对生意没影响。”一位在居然之家经营超过3年的红木家具销售商对记者表示,“来买红木的一般都是行家,或者是有投资需求的个人,他们更相信自己的眼光。”
但有一些商家则表示,不提供“明示卡”的原因在于“明示卡”操作过程中的漏洞。
由于红木光树材就多达8类33种,而一些树种在色泽、纹理上非常接近,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正确判断,这也导致了商家有空子可钻。“一吨卢氏 黑黄檀行价在30万元以上,而同样一吨东非黑黄檀只要6000元的成本。如果‘明示卡’上只标注其共同的种类:黑酸枝木,则经销商并不算违规,而对消费者 来说,却容易被误导。”
同样存在鱼目混珠现象的还有交趾黄檀与绒毛黄檀,前者每吨的价格是后者的10倍以上。商家在产品质量“明示卡”上往往只填写“红酸枝”,而把绒毛黄檀当作交趾黄檀卖,让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付出10倍的代价,而维权却很艰难。
这部分“灰色利益”已经成为了部分家具企业谋取利润的窍门。
此外,进货渠道的混杂也让经销商们对提供“明示卡”更加消极。
其实商家不愿出具“明示卡”不只出于利益的考虑,还出于对承担风险的恐惧。目前,国内红木家具货源鱼龙混杂。仅广东中山、福建仙游等地,就有上千家不同规模的红木家具厂家。而由于这些中小厂家的产品价格低廉、质量不一,往往不愿出具“明示卡”,使得从这些渠道进货的经销商为保证控制成本,也只能声称“明示卡在厂家处”。
新规漏洞待监管
“新规的出台虽然填补了我国红木家具行业没有国标的空白。但是,目前各个企业对新规理解的程度不同,也造成了新规执行难的现状。”姜笑梅说。
如果厂家按照新规的要求出具“明示卡”,相应的利润可能会受到影响。但如果“明示卡”信息不实,则有可能成为消费者维权的证据。在利益与规定面前,经销商“进退维谷”。
此外,执行“明示卡”的新规,需要在红木卖场、经销商、厂家三者之间达成共识。潘海英表示,早在去年10月,友联红木就联合业内同行加大新国标的宣传力度,并率先执行新国标,给产品出具“明示卡”,但直到现在,同行响应者仍然不多。
对此,中国家具协会红木专业分会主任招寿田认为,从专业角度分析,由于红木家具门类十分广泛,不同门类之间价格悬殊,仅通过“明示卡”想让消费者对产品一目了然并不现实。
但在姜笑梅看来,新国标的出台,对整个红木家具行业还是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对以往利用材料差别以次充好的现象给予了一定遏制,提高了厂家经销商的违规成本。他认为,除了行业本身需要提高对标准的认知和贯彻外,工商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督促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