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网获悉,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费下月起要涨价了!7月1日起,广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上调。昨日,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调整后的收费方案取消了此前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的90%计征的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将分为三个阶梯标准。涨幅按各类收费标准涨幅较小的方案一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减轻市民和企业负担影响。
根据标准,居民生活类污水第一、二、三阶梯收费标准参照阶梯水价的价差1:1.5:3设置,分别为0.95元/吨、1.43元/吨、2.85元/吨。广州装修网了解到,根据此前的测算,本次调整对居民生活支出影响较小,以居民类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用量26吨为例,按照新标准居民每户每月增加污水处理费支出3.64元,每年每户增加支出43.68元。
《通知》明确低收入居民不再免征污水处理费。对持有“广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低收入居民不再免征污水处理费,改为对低收入家庭发放补贴的形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而降低,补贴办法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收入居民消费性减免和补贴政策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6号)规定执行。
对人数较多的家庭用水量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问题,设置相应的补贴或优惠申报制度。根据原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12〕281号)规定,阶梯水价按每户用水人口数4人(含4人以下)为计量单位,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6立方米,在户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污水阶梯水量与上述规定一致,市民可到自来水公司申报家庭人数,调整水量。
背景
2月份相关听证会 23人中17人支持方案一
今年2月17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会上,23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听证方案均发表了意见,其中17名参加人明确表示支持调价幅度较小的方案一。根据方案一0.95元/吨起步,将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定为1.11元/吨。征收标准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持平,居民生活类污水0.95元/吨,非居民生活类污水1.4元/吨,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维持2.0元/吨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