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装修网了解到,有广州业主发帖讲述了自己离婚买房的艰辛过程,结果买到的房子还是老破小!这个过程简直堪比一部悲剧…一起来看看他们为买房而离婚的来龙去脉吧!
话说3月新政前开始逛鹭江、东晓南、晓港、赤岗、陈家祠、西门口、长寿路、杨箕一带的老破小,遇到过返价、停售、下手慢、中介费及业主售价谈不拢等等情况,好不容易在5月3日签了套老破小。
这套老破小,过5年唯一、业主在谈好的基础上又降了5000,还同意公积金贷款,签约后自己还高兴了好一阵子。
签约后当晚马上在天河民政局预约办理离婚手续,点击进去后发现一个月内都约满了,压根就木有预约号,不过发现上面有电话及周六上午也有半天办公时间。
咨询过后说周一到周四8:30前到,无预约能办离婚的可能性很高。
既然周六上午也办公,和老公商量好之后屁颠屁颠地跑去排队了,早上7点左右第一对到达民政局大门口,等了1个多小时,工作人员说:“没预约的,周六不受理,下周一再过来”。一句话就被打发了。
5月8号(周一)又是第一对到达民政局的,同样等了1个多小时,在工作人员那提供了身份证原件登记姓名,然后等待叫名字。
叫到名字后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复印件、结婚证原件、红底2寸免冠照片2张,初审后拿号,随后进入小房间,做笔录、签离婚协议、注销结婚证、办理离婚证等等,一通折腾 下来,大概9:30办完。
温馨提示:若是为了买房,贷款方最好无债,如:子女的抚养费、原来的房贷等等,最好都不要承担,因后期办按揭贷款需提供离婚协议,会计算这些债务。
后面还有故事,就是关于这这老破小的。
业主是位80几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已经离世,而房子是97年买的,
现在不确定老奶奶是买房前离世还是买房后离世的,
若是买房后离世,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奶奶的父母、老奶奶的子女均有继承权,
据说老爷爷也就3/4的继承权,若没有做继承公证,绝对做不了公积金贷款,
若做继承公证,要确定老奶奶的父母是否健在?其父母及子女全部放弃继承权,只让老爷爷继承,时间上不知要花多长时间,且不知这些人是否愿意放弃继承?
有些银行1年内贷5成,有些银行限贷。
随后又发现老公3月份的公积金缴存了2次,3月1日缴存了2月份的,3月28日缴存了3月份的,
大源发了公积金的新政链接,5月5日出的政策,某一月出现2次缴存的停贷(公积金中心积压者除外),真是当头棒喝。
老公的户籍刚出来工作时转到了工作单位湛江,
之后一直在广州工作,户口挂在之前的单位宿舍,
去年回去办身份证时,派出所正在清除这类户籍关系,
一直催着要赶紧迁走,还说要注销户口,连身份证都没办回来,
这会因贷款问题,需修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
还不知道派出所会咋整。
我买的是赤岗的老破小,没房票才离婚的,签完合同才发现是解困房,
据说还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之类的。
只说了要补1个点的土地出让金,另外有人说还要补什么公摊,所以想知道确切的。
以上就是广州业主的买房日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